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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昌吉州、哈密市、吐鲁番市、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伊犁州、塔城地区、博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畜牧兽医局,自治区畜牧产业技术体系办公室:
为加快自治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畜禽核心育种场管理,做好2022年自治区畜禽核心育种场申报和遴选工作,拟于近期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核心育种场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办法(新牧畜字〔2022〕2号)线上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10月26日—27日。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核心育种场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办法。
(二)培训方式:采用线上培训方式进行。(下载“腾讯会议”软件并安装,进入会议后,昵称修改为单位+个人实名)
三、培训人员
各地、州、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种业工作相关人员,重点县(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种业工作相关人员,各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中心)相关负责人员,自治区畜禽核心育种场及重点种畜禽场管理人员。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州、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做好培训组织工作,于10月25日前将各地参训人员回执名单反馈自治区畜牧总站(邮箱:xjzx0991@126.com);请各畜牧产业技术体系办公室协助做好核心育种场、重点种畜禽场通知工作。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严格遵守纪律,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保持会场安静。
五、联系方式
自治区畜牧兽医局畜牧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罗鹏辉 15214806812
自治区畜牧总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耿 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