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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昌吉州、哈密市、吐鲁番市、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伊犁州、塔城地区、博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畜牧兽医局,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开展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统一赋码及相关信息采集工作是促进行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实现畜牧兽医各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和推动行业监管监测一体化的关键抓手。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统一赋码及相关信息采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2〕356号)精神,我区被列入全国试点工作省份,为做好我区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统一赋码及相关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数据采集渠道
(一)国家平台统一赋码主体。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畜禽粪污处理单位、饲料厂、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屠宰场共7个生产类型的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统一在国家相关信息平台业务系统录入信息(见附件),请各地(州、市)、县(市)畜牧部门做好所辖区域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工作。
其他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孵化厂、合作社、养殖企业集团分公司、饲料饲草企业集团分公司、养殖企业集团总公司、饲料饲草企业集团总公司等生产经营主体)赋码及信息采集工作待国家平台开发完相应业务系统后,开展统一赋码和信息采集工作。
(二)省级平台统一赋码主体。我区畜禽贩运单位、个人和活畜禽交易市场在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中都已采集,养殖户在无纸化防疫系统中已有采集信息。为减轻基层信息录入负担,我局将上述3个生产经营主体类型纳入省级平台赋码,并与国家牧运通平台进行数据对接。请各地(州、市)、县(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地检疫的同志督促指导辖区内官方兽医和基层防疫员规范使用无纸化防疫系统,在系统业务操作时完整准确采集经营主体信息。
二、加强生产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各地(州、市)、县(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应加强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基础信息采集和赋码动态管理,对应纳入赋码的生产经营主体要应赋尽赋。加强对统一赋码工作的宣传,确保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广泛知晓。督促相关主体准确完整填报信息,把好数据审核关,保证数据质量。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工作是常态化工作,不能搞突击式、运动式填表,防止加重基层工作负担。
三、省级平台统一赋码系统改造及信息完善工作
省级平台赋码系统改造及信息完善工作由自治区牧业信息中心负责协调软件开发单位统一落实,系统改造后对已采集主体信息一次性系统赋码,动态管理通过新增备案功能实现,形成动态赋码管理,确保系统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加强数据交换和信息互通,推进畜牧兽医监管监测一体化,确保数据质量。
四、统一赋码及信息采集工作任务安排
(一)自治区级任务分解。根据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的类型,明确自治区畜牧兽医局统一赋码信息采集录入任务牵头处室(单位)及联系人,形成任务分解表,确保工作联系顺畅、有序推进。牵头处室要督促指导各地(州)完成所负责的生产经营主体统一赋码及相关信息采集试点工作。
自治区畜牧兽医局统一赋码信息采集录入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类型 |
牵头负责处室及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养殖场、孵化厂、合作社、养殖企业集团分公司、养殖企业集团总公司 |
畜牧处、畜牧总站 |
刘琦 |
18139690709 |
2 |
生鲜乳收购站 |
产业发展处 |
山格尔丽 |
13899925653 |
3 |
畜禽粪污处理单位 |
废弃物利用处、 畜牧总站 |
罗兰 |
17799230820 |
4 |
饲料厂、饲料饲草企业集团分公司、饲料饲草企业集团总公司 |
饲料饲草处 |
景春梅 |
13095009377 |
5 |
兽药生产企业 |
药政药械处、药监所 |
卢琳 |
13579972595 |
6 |
畜禽贩运单位和个人 |
畜牧处、动监所 |
马艳荣 |
13999813663 |
7 |
兽药经营企业 |
药政药械处、药监所 |
卢琳 |
13579972595 |
8 |
屠宰厂(场) |
畜禽屠宰处、动监所 |
张璐 |
18290858798 |
9 |
活畜禽交易市场 |
医政与检疫监督处、动监所 |
马艳荣 |
13999813663 |
10 |
养殖户 |
畜牧处、动监所 |
马艳荣 |
13999813663 |
11 |
系统改造及国家平台数据接口 |
自治区牧业信息中心 |
阿赛提 |
13999156776 |
(二)各地(州、市)、县(市)任务分解
为更好推进统一赋码工作,请各地(州、市)、县(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将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统一赋码信息采集录入负责人、相关系统信息录入人员和管理员及联系方式于10月28日前报我局信息中心和相关处室。
按照国家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要求,经与有关地州沟通,昌吉州昌吉市、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喀什地区疏附县、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国家平台赋码系统测试工作,请四县市10月22日前上报生产经营主体统一赋码信息采集负责人和录入人员及联系方式。
各地(州、市)、县(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在统一赋码及信息采集录入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局牧业信息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阿赛提 13999156776
周婷婷 15999116480
电子邮箱:31722182@qq.com
附件: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类型及信息采集渠道
自治区畜牧兽医局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
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类型及信息采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