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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局直属事(企)业单位,伊犁州、塔城地区、博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畜牧兽医局,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昌吉州、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吐鲁番市、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区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工作计划,由新疆畜牧(兽医)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于2022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进行2022年全区畜牧(兽医)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线上培训班(第三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畜牧(兽医)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驴体型外貌鉴定技术要点、羊流行性疫病分析与防治新技术、引进肉羊品种介绍与杂交利用、梭菌类疫病防控、兽医麻醉技术、肉用繁殖母牛高效养殖技术、肉羊围产期饲养管理技术、骆驼养殖技术、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应对措施、新疆主要动物传染病的防控现状、淡水养殖技术、生态安全及废弃矿区生态修复等专题培训。
三、培训方式
在钉钉平台“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授课学堂线上学习。
四、报名方式
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进行报名。
五、报名及培训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
(二)培训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审核通过学员入群后即可学习)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本次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60学时。
六、收费标准
由培训单位按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4〕518号)规定收取。初级:120元,中级:160元,高级:200元。收费采用对公账号转账,确认转账成功后再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报名。
七、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服务咨询:阿衣努尔(15999103503)、
帕热克·爱尼娃尔(15999112992)、杨润(13999991127)
线上课服务咨询:郝建军(13609961658)、
雒钧(13809911525)
八、相关要求
全区在职的畜牧(兽医)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自由选择符合资质的自治区或各地(州、市)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要尽快通知本单位在职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
附件:1.缴费信息2
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2022年11月30日